北京化工大学(西校区)教室使用管理规定(试行)

发布者:张启宁发布时间:2020-04-08浏览次数:68

教室是学校教书育人的主要场所,是精神文明的窗口之一,为进一步规范对学校教学楼的管理与使用,不断提高教学楼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创造优美恬静、文明卫生的学习环境,保证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  西校区教学楼教室由国资处、保卫处、后勤集团及西校区管理办公室共同行使管理职能。西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教学楼的日常使用与名下资产管理、设施设备维护;国资处负责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实验室安全管理与环保工作;保卫处负责组织实施教室安全管理的监督与指导,教学楼内消防设施的配置;后勤集团负责教室卫生保洁,教学楼值班及基础设施的维修、维护等管理服务工作。

第二条  教室使用遵循教学优先的原则,正常上课之外如需借用教室,须在西校区管理办公室办理有关借用手续后方可使用教室。未经批准,任何单位、组织、社会团体或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教室。

第三条   教学楼开放时间为每天6:30—2230,节假日及特殊安排除外。

第四条  教学楼实行值班制度,由后勤集团统一安排。在教学楼开放期间,值班员应在值班室值班,负责教室钥匙的发放及桌椅、黑板等设备的管理、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以及教室的开门、锁门等工作,不得擅离岗位。

第五条  进入教学楼的人员,应服从学校管理人员管理,非教学人员、非本校学生不得入内。

第六条   教室使用过程中,所有使用教室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所有进入教室的教师、学生等活动人员应衣着整洁,不可穿背心、短裤、拖鞋等服饰进入教室。

2.爱护教室内各种教学设施及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智能化教学系统、多媒体设备、电子门牌、屏幕、摄像头、桌椅、黑板、窗帘、空调系统、新风系统、门禁系统、消防设施、照明设备等公物(包括随意刻画、涂抹,故意触摸、扭动摄像头等),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3.尊重服务人员,自觉维护教室卫生及环境,不在教室、楼道及教学区域内随地吐痰、乱丢各种废弃物,不在教室内食用各类食物,不随意张贴各种告示、字条等。

4.所有教学楼内区域均为禁烟区域,禁止在教室内吸烟。

5.教室内的所有教学家具、用具均仅供本教室使用,未经西区办和后勤管理部门同意不得移出本教室,更不能移作他用。

6.对于活动桌椅教室中安排的课程或其他活动,如需要改变桌椅摆放形式,需轻移轻放,不得制造噪音,并在课程或活动结束时恢复原位。

7.教室属校内公共场所,离开教室时个人贵重物品(电脑、手机、钱包等)要随身携带;自习教室属于学生公共学习场所,任何个人不得在教室内随意摆放书本、物品占座,不得妨碍他人正常使用。不得反锁教室门独占教室自习。教室内遗失个人物品,责任自负。

8.使用教室要有环保节能意识,要节约使用水、电及其他易耗用品,教室无人或光线充足时应关闭电灯。

9.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教室,严禁使用明火,严禁使用电热棒、电炉等违章电器,严谨移动和损毁消防器材及安全标志。

10. 教室使用完毕,应及时归还教学设备钥匙,未及时归还影响正常使用、造成设备丢失、损坏教学设备,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11. 违规使用或举办与审批内容不符的活动,一经发现或检举查实,可责令立即停止活动,疏散人员。对不听劝阻、教育或情节恶劣者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12. 根据教学规律,每学期第1-2周和考试周前的2周,停止学生活动借用教室开展活动(学校统一安排的除外)。

第七条  教师休息室为教师休息、备课场所,非教学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教师休息室。

第八条  后勤集团应加强教学楼安全管理,教学楼使用人员应提高安全意识。学校全体教职工必须共同遵守本规定,凡有违反本规定者,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九条  后勤集团的校园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全校教室的卫生清洁及管理工作,保持教学楼清洁卫生。

第十条  本规定由西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