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整洁、规范的教学环境,优化配置、使用资源,保障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教学楼的开关门时间为6:30开门,晚22:00关门,特殊情况需推迟关门时间需报后勤集团批准,未经批准关门闭楼期间任何人不得在教学楼内滞留。
第二条 严禁在教学楼内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以及危及公共安全的活动。
第三条 严禁在教学楼内随意安装、挪动或拆卸公共设施,破坏公共设施需照价赔偿。
第四条 通知、通告,宣传标语等宣传材料的张贴和悬挂需到保卫处申报,批准后在指定地点悬挂。严禁在教学楼内乱写乱画乱刻,对于证据确凿的当事人将交职能部门处置。
第五条 不得以各种形式抢占教学楼资源(座位或暂存柜),未经允许不得将桌椅搬出教室或自习室,不得将桌椅滞留在走廊。
第六条 严禁翻越门窗或护栏,严禁攀爬登高,不得以任何借口上楼顶或在平台滞留。因私自攀爬登高或滞留平台而引起伤残者后果自负。
第七条 不得在教学楼内打闹、大声喧哗,不得赤膊或赤脚进入教学楼,不得穿背心、低胸吊带、超短裙、短裤、拖鞋进入教学楼,
第八条 不得将饭菜带入教学楼,不得从窗口向外扔东西,要爱护公共卫生。
第九条 要熟悉、牢记安全疏散通道标志位置及疏散通道线路,出现火灾或自然灾害要听从管理人员或值班人员的指挥,迅速从安全出口撤离。
第十条 遇有重大疫情期间,要主动出示出入证,服从楼道管理员的测温、登记。
第十一条 校外无关人员不得私自进入教学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