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校区伙食管理委员会章程

发布者:向伟希发布时间:2020-12-30浏览次数:44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西校区食堂监管,提高餐饮服务质量,维护师生权益,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有关高校食堂的文件要求,结合西校区实际情况,现决定成立北京化工大学西校区伙食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西区伙管会”)。

第二条  西区伙管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在学校伙食管理委员会直接指导下,由西校区相关职能部门、学生代表等组建的配合后勤进行民主监督西校区食堂餐饮服务质量的组织。

第三条  西区伙管会要以服务师生为宗旨,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西校区餐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监管西校区食堂的餐饮服务质量,努力为师生创造良好的生活条件。

第四条  西区伙管会机构组成

主任:西校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成员:西校区管理办公室、研究生工作部、继续教育学院、经管学院、文法学院、后勤保障部、科技园等部门负责西校区工作的负责人及学生代表12人。其中,学生代表由研究生工作部和继续教育学院具体选派,人员可不固定。

西区伙管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后勤保障部。

第五条  西区伙管会主要职责

对西校区食堂餐饮工作进行商议;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关于高校食堂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监督、检查西校区食堂的经营、服务状况;收集师生对西校区餐饮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听取西区伙管会办公室的汇报,协调西校区食堂就餐管理事宜等。

第六条  西区伙管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高校学生食堂的各项工作要求;定期向西区伙管会汇报西校区餐饮工作情况;为学生创造文明、清洁、舒适、安全的就餐环境;制定西校区食堂餐饮工作的各项制度;组织实施“光盘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推动健康饮食,提高饭菜质量;监督、检查西校区食堂的食品安全规范和措施落实情况;对西校区食堂的经营和服务状况进行监督;定期收集就餐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西区伙管会。

第七条  西区伙管会工作制度

西区伙管会由西区伙管会办公室挂靠部门(后勤保障部)负责召集,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召集召开。

西区伙管会全体成员均需参加会议(食堂管理人员可列席),任何人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无故缺席。有事者可事先请假,请假次数超过三次或无故缺席超过两次者将取消其西区伙管会成员资格。

西区伙管会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列出要解决的问题及责任单位,西区伙管会办公室做好台账管理和整改督促。

第八条  本章程由西区伙管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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